(2001年11月5日制订,2010年3月15日修订)
一、实验技术人员要求具有对口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热心实验室技术工作,服从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耐心细致,任劳任怨,勤勤恳恳。
二、承担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并且要熟悉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了解各种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必须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仪器设备,能排除仪器设备的常见故障,做好日常管理、维修、保洁工作。定期(每月)向实验室主任汇报仪器设备的完好率,适时准确提出维修计划,并且提交损坏原因的维修报告,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安排维修。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损坏责任者。对无法维修的仪器设备要及时上报。
三、认真做好新仪器的验收工作,认真填写大型仪器的使用记录。
四、认真履行仪器借出手续。不允许擅自出借本实验室的设备给外单位及个人。外借设备必须要办理相应的手续,由外借方提出申请,实验室主任同意。
五、了解本实验室有关实验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完成教学实验、科学研究等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
六、做好实验教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的检修调试,器材药品的领取、外购及准备,以保证实验的开出。
七、在实验教学前后,应适时与实验教师交接清楚实验所用的各种仪器设备(应有明确的交接记录)及消耗物品。
八、在学生做实验时应经常主动与实验教师取得联系,了解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解决仪器设备、材料方面的问题。
九、实验结束后,要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现场,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收回借出的工具、器材等。
十、负责实验所用的玻璃器皿清洗和实验室的杂物清理,保证实验室的办公用具、仪器设备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积尘、积水、废纸,烟头等垃圾,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上无积尘与蛛网等杂物,保持实验室的文明、整洁。
十一、负责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十二、实验室任何房间的钥匙不准随意交与他人。保证实验课上课前按时开门,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门窗。
十三、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做到帐、物、卡相符。
十四、在每学期末,负责向实验教师统计并上报下学期所需材料清单。
十五、负责实验材料的保管领取工作,实验教师在登记后方可领取。
十六、建立好实验教学档案。
十七、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为师生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提供条件,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
十八、承担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实验室日常管理、建设等工作。
十九、按时上下班。由于不能完成以上任务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