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建立日常教学督查制度

日期:2007-09-21 作者:佚名 点击:376次

为了牢固树立教学质量第一的观念,促进教职工相互学习交流,提升教学质量,形成教学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植物科学学院建立日常教学督查制度,从2007年9月3日新学期第一天实施以来运行良好。

一、督查人员:植物科学学院全体教职工;每天安排督查人员2名。

二、督查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三、督查内容:

1、1个班试卷;

2、1套毕业论文;

3、听一节课(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

4、抽查一节课学生的出勤率;

5、抽查一个班级的实验报告。

四、督查分工:

上述督查内容每人每天按督查分工任选一项。

1、教师负责检查试卷、论文或听课;

2、实验人员负责听实验课、查实验报告;

3、辅导员负责听课和查出勤率。

五、督查方式:

1、由学院按照不同岗位的人员搭配编排督查值班表,督查人员应在值班前到学院办公室取督查日志,值班后及时将督查日志交至学院办公室。

2、督查人员要求单独执行督查任务,听课前不通知。试卷、论文、实验报告采取随机抽查,或接受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指定的检查内容。

3、试卷、论文、实验报告一般不重复抽查。

4、督查人员应认真详细填写当天的督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应逐一说明,不允许用正常、良好等笼统语句来表达督查结果;听课不仅要上交听课表,还要在督查日志上注明抽查结果,学生缺课人数及具体人姓名、缺课原因等。

六、问题处理:

1、问题的查找以学校相关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为标准;

2、督查人员如发现重大责任问题,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技术问题可向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汇报;出勤率状况向该班班主任汇报,涉及到管理上的问题直接向院长汇报。

3、对出现的问题,负责人应及时整改,并在相应督查日志上填写整改纪录。

七、责任追究:

凡三次无故遗忘督查;有错不纠者;督查人员不负责任,马虎从事,有问题未发现,后被第三者发现,当年教学质量考核直接定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