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促进校地合作,进一步提升实践育人质量,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基层治理、服务群众,4月6日下午,我校龙湖校区各学院团委与龙子湖区各社区在龙湖春天社区会议室举行“大学生社区实践”结对共建签约仪式。校团委书记张聪,校团委副书记李刚,龙子湖团区委书记陈玲玲,东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长城,龙湖校区各学院团委负责人,东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龙湖春天社区、学苑社区、海亮社区团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团区委书记陈玲玲主持。
会上,东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任小欢介绍了共建工作前期工作情况,我校团员青年方怡然和龙湖春天社区书记魏雯雯分别发言。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我校龙湖校区各学院团委负责人与三个社区代表签订“校社共建”协议。
张聪对共建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她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实践育人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高校指导和推进新时代实践育人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是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保障,要保持常态化和长效化,发挥团员青年的积极性,提升团员青年的参与面与覆盖面。同时要结合学校实际,体现专业特色,发挥专业特长,通过校社联动、队伍共建、服务联动,项目化开展大学生基层实践活动,打造校社共建实践育人特色品牌。教育引导学生在基层一线的火热实践中,增长才干、锤炼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徐长城在讲话中希望青年学子成长成才,不负时代,不负韶华,形成党建引领、共青团指导、社区联动、青年学生参与的生动实践画面。他期盼校地合作助力双方高质量发展,共同探索社会化资源配置方式,争取更深层面的校地合作。
后续,双方将根据共建协议,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等,充分利用学科和专业资源优势,在“互联互动”中实现“共建共享”。 (特约通讯员:张古品 摄影:王明浩 审核:李刚 编辑: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