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现将我校2020年部分法定节假日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三、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四、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如遇其他特殊情况以及寒假、暑假放假安排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教务部门要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师生生活服务以及值班值守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各节假日到来前2日将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值班表以PDF形式通过办公系统[在线消息]发至校办公室信息科王钊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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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