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部门: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根据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3日—9月 16日。
二、检查内容
(一)期初教学巡查
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取第一节课,了解教师教学准备、教学设施准备、实验室与实践基地准备、教室环境卫生及学生到课等情况。
(二)教学任务落实及课表编排
检查本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课表安排是否合理,课程信息是否准确,有无授课教师、教室、授课时间冲突等。
(三)课堂教学准备及学生到课
检查授课教师教材、教案、教学日历、教学日志、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材料准备情况;学生到课、课堂纪律及学风状况等。
(四)实验(实习)教学准备
检查授课教师实验(实习)教学计划、教材、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志等教学材料准备情况,实践教学场所(实验室、实习基地、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馆等)设备设施准备、运行及环境卫生等情况。
(五)课程考核材料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对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材料(试卷、小论文、实习实训报告等)进行全面检查(附件1、附件2)。
(六)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
检查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
(七)教学材料归档
检查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日志、教学日历、实验报告、实习实训报告、试卷等教学材料整理归档情况。
三、检查方式
教学院(部)、有关单位自查,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联合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要加强对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检查,严禁敷衍了事、走过场,党政领导要深入课堂、教研室(实验室)实地查看,确保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五、材料上交时间
(一)《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材料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1: 9月17 日下午下班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总结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形成总结于9月21日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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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