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部门:
为全面了解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确保期末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第17-18周开展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期末教学工作检查领导组,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组 长:郭 亮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学生处、招就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人,各教学院部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
秘 书:王皖兰费荣丽
(二)各教学院(部)成立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小组,教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的组织实施和督查。
二、检查方式
(一)教学院(部)自查。
(二)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针对相关重点工作进行抽查。
三、检查时间
17-18周(2018年6月25日-7月8日)。
四、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及相关工作
1.期末教学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教学任务(课堂教学、实验、实习、实训)完成情况。
2.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工作开展及材料归档情况。
3.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及课表编排情况,提前对教师、课程、教室等信息进行认真细致梳理、核对。
4.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5.本学期领导听课、学生信息员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提交)情况。
6.第三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情况等。
(二)期末考试
1.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的命题组卷、评阅、分析及成绩录入等情况。
2.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监考教师安排及履行职责情况。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工作,严把试卷质量关和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运行(考试时间:7月1日-7月8日)。
1.要专门组织召开考试会议,加强教师岗位责任意识教育和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2.要严格考试管理,对在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保管等环节中出现泄密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主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分发试卷,考试开始深入考场解释试卷印刷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试结束及时与监考教师做好试卷清点、交接工作,并提交考场报表。
4.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检查考生证件,安排考生就座,宣讲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考场报表(考场发生的情况,请记录并保留相关材料)。
5.各类课程考核成绩必须于2018年 7月12日前完成登录工作,并将纸质成绩单一式三份送交学生所属教学院(部)。特殊情况须向教学院(部)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可延迟一周。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尤其是教学单位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实施,做到领导重视、认真组织、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三)要高度重视2018届毕业生材料归档工作。
(四)要认真制定执行计划,合理编排课表,充分考虑周学时分配的合理性,节假日、实践教学周不得安排教学任务,尽量避免双休日排课;考虑两校区课表编排相对合理性。
请各单位在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学期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各项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于2018年7月12日前将期末教学工作检查总结(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领导听课记录表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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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