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就业工作总体部署,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15日,校纪委办公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联合开展就业材料互查工作。互查工作分校区进行,全部二级学院参与此项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统计和核查,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和统计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教育部“四不准”要求,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核查。通过明确就业统计指标内涵,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界定及标准》分类梳理就业材料,对照就业数据清单逐一核对纸质材料,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剔除问题材料和低层次就业材料,确保就业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数据来源准确,数据信息严谨。
按照学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安排,核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学院互查、全面核查三个阶段。下一步,学校将继续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就业统计核查的要求,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多渠道多方法开拓就业市场,不断实现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特约通讯员:司萍,审核:施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