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2016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各毕业生:
一、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请各位毕业生务必于6月9日前还清借阅的图书、期刊。无未还书刊和逾期罚金的毕业生将在毕业生离校系统里自动审批通过;有丢书和逾期罚金的毕业生需按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审批通过。
二、根据学校价格委员会批准,逾期罚金为每册每天0.1元,丢书抵赔为1至3倍书款。毕业生可以选择购买正版同名、同版本的图书抵赔,也可以依据图书价格直接抵赔。
三、借阅证丢失不需补办,只要确保不欠费、欠书即可。毕业生如不清楚自己的借阅证条码号,请到流通部或者读者管理室请工作人员代查。
四、毕业生可通过多种途径查询是否欠书、欠费。①通过放置在新馆1楼大厅及各书库(3-6楼)的自助检索机;②访问我校的移动图书馆;③访问校图书馆网站右上角的“我的图书馆”查询系统。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时“用户名”和“密码”栏均输入本人借阅证的“条码号”,如“R123456”,单击“验证码”栏,将显示为“红色”内容输入到框内,以上三栏输入的字母“R”一定都要大写,最后单击“登录”即可。
五、请毕业生携带借阅证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图书馆A楼2楼读者管理室处理欠书、欠费等问题。
六、毕业生如发现未审批通过,请及时与图书馆联系处理相关事宜,电话6732146。

图书馆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