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
安徽省2017-2018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首次申请办理学生办理程序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一式两份)。带上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等材料于8月1日至9月15日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即可。详细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参照《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1)。
(二)续贷学生办理程序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点击“贷款申请”提交续贷声明(填写要求:1.内容为总结陈述贷款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的情况,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2.不超过200字,建议不少于100字。3.续贷学生务必认真填写,过短、过简、过乱的声明,高校和银行在审核中无法通过学生申请,还需重新填写。4.续贷申请务必在7月15日之前填写完毕)。续贷声明经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一式两份)。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拿上申请表、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于8月1日至9月15日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即可。详细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参照《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1)。
(三)受理回执单收取
9月开学后,各教学院部统一收齐全院国开行贷款学生受理回执单(回执单右上角请学生务必注明以下信息:专业班级、当前欠缴学费金额)于10月1日前交学生资助中心录入国开行系统。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首次申请贷款学生
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高校在校生,申请受理时间可以提前到6月1日),申请贷款学生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eloans.ahrcu.com/stu或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http://www.ahrcu.com),进入“助学贷款在线服务”专栏,在登录界面点击“我是学生”进入系统,完成注册后,即可进入办理“贷款申请”(特别说明的是,借款学生登陆http://eloans.ahrcu.com/stu,可在系统主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系统操作手册)。
网上贷款申请发起后,申请贷款学生去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凭相应贷款申请材料现场办理贷款手续。(1)新生需要准备下列材料: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需提供);②本人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我校收费账户:户名:【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账号:12230001040004756);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2)在校生需准备下列材料: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需提供);②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详细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参照《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附件2)和《农信社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
(二)续贷学生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在6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eloans.ahrcu.com/stu或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http://www.ahrcu.com),进入“助学贷款在线服务”专栏,在登录界面点击“我是学生”进入系统,点击“用款申请”提交申请。然后凭①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②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在6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前往原贷款网点办理。详细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参照《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附件2)和《农信社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
(三)农信社贷款证明注意事项
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通知,从今年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不再作为申请该机构助学贷款必需材料,学校从即日起不再开具此证明,请务必周知农信社贷款学生。
三、外省学生生源地贷款申请
外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所在生源地教育局咨询和申请办理。如果已经拿到当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表格,需要学校填写盖章的贷款证明材料,可自行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凤阳校区东区中办公楼110房间,联系电话:0550-6733989)。
四、注意事项
1.注意国家生源地贷款办理期限(国开行为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6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错过后当年不补办。
2.农信社贷款成功的同学,在贷款汇给学校的时候一定要在“附言”栏中写上学号、班级,否则会因重名、姓名错误等原因无法入账,耽误学费缴纳。
3.助学贷款不得汇入个人的银行卡或存折中。非贷款的私人存款不得汇入学校账户。
4.学院名称要填写准确,不清楚的请参看学校《招生简章》;专业栏请填写班级。
6.毕业年份务必填写正确,休学、留级等学籍有变动的同学务必注意,学籍变动会影响自付利息的起始时间。
附件:1.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2.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3.农信社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