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资助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7        作者: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1〕35号)和安徽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4〕2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毕业确认的办理

(1)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校学生资助中心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审核。学生个人信息必须更新为最新,方能通过“毕业确认审核”;仅发起“毕业确认”申请而没有更新个人信息的,不予办理毕业确认审核及毕业生离校手续。

(3)学生退学或死亡,无需进行毕业确认。各学院需填写《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学生名单》(附件1),并于7月1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校学生资助中心。

2. 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学院应通知学生在毕业当年11月19日前办理,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自付利息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计收。

3. 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资金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借款学生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2),加盖校学生资助中心公章后,及时到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将加盖贷款机构公章的《还款确认书》交送校学生资助中心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 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应及时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3),交送校学生资助中心后,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继续贴息的,须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将《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身份证复印件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交送校学生资助中心,并在8月底前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以便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3. 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4),经校学生资助中心盖章确认后,到贷款机构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三、有关要求

毕业确认以及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要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告知其所应承担的还款义务及违约后果。同时,告知贷款毕业生登录【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生资助中心网站(/zzzx)下载中心查阅《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和《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相关附件

学生处

2014年4月17日

联系我们

书记邮箱:rwxysj@126.com      

纪委邮箱:renwxyjw@126.com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 

邮编:233100

  • 人文党建先锋号

  • 人文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