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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厅《关于征集安徽省创新基金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10年03月10日 00:0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专家库建立已有5年,为促进我省创新基金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创新基金专家库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更好地发挥专家在创新基金的立项审查、过程管理及项目验收中的咨询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创新基金专家库专家进行扩充和完善,今后将定期面向全省征集专家。请你单位协助组织推荐技术、行业管理、企业管理、投资、财务专家、科技服务专家,作为创新基金专家库专家候选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专家范围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组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等机构的人员。

1、技术评价类专家,指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从事技术研究、工程研究、工艺研究的技术专家(包括具有技术背景的从事行业管理的专家和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2、财务评价类专家,指了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财务运作的投资专家、财务专家、企业家等,负责对创新基金项目进行财务方面评价等;

3、科技服务评价类专家,指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在政府、各类科技活动主体与市场之间提供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选聘基本条件

1、有敏锐的技术洞察力、较深的行业背景、较强的市场判断力、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方式;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3、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所委托的相关工作;

4、具备计算机上网条件,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专业技能要求

1、技术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对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同时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的产业政策;

2、行业管理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所在行业中的技术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熟悉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产业政策;

3、投资专家:有两个以上成功创业和投资经验,或曾经参与创办或经营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成功融资,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作,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

4、财务专家: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财务管理制度,从事财务管理及相关领域(如经济、金融、税收、投资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等);

5、企业管理专家: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熟悉企业管理,具有很强的技术背景和市场敏锐力,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产业政策;

6、科技服务专家: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非常了解、有丰富的服务中小企业经验,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产业政策;或熟悉技术转移活动,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技术市场政策。

四、征集方法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遴选把关工作,尤其要注意考察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原则性及公信度。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ahkjt.gov.cn)下载并填写《创新基金专家信息表》,经认真审核后,汇总形成《创新基金专家汇总表》。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chenlei@ahinfo.gov.cn,纸质材料于4月20日前邮寄到安徽省科技厅高新处。

五、专家库管理与使用

我厅根据各单位推荐的情况,对推荐的候选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录入安徽省创新基金专家库,作为今后参与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评估、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等活动的备选专家,并加强对专家的动态管理和信用评价。

联系单位:安徽省科技厅高新处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路287号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陈雷

联系电话:0551-2674421、18756007060

传 真:0551-2678620

附件:1.创新基金专家信息表.rar

2.推荐信息专家汇总表.doc

3.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专家注册承诺书.doc

上一条:关于进行校级重点学科结题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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