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人才特色
    建筑学院关于鼓励考核方式和评价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18-04-10  点击:[]



    考核方式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主要方法,考试方法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总结过去考试方法改革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讨,现就我校进一步深化考试方法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1、考试方法改革要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学习效果和教学效果。

    2、积极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现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的考试制度。通过三个转变,即考试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考试内容向注重能力考核的综合化转变,成绩评定向科学化转变,引导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的改革,突出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质量。

    3、考试方法改革要遵循教学规律并符合学校的实际,要根据课程类型、性质和教学条件采取合适的考试方法。

    二、考试模式分类

    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实际,选择不同的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可选择闭卷、开卷、答辩、口试、读书报告、文献综述、项目设计、小论文、调查报告、实践操作等不同形式,或采用上述方法的部分组合。主要考试模式范例如下:

    1、“平时+期中+期末”模式

    平时成绩占15%、期中考试占25%、期末考试占60%。该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公共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

    2、“笔试+项目设计”模式

    笔试占60%,设计占40%。该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带有工程设计性质的课程(课程设计单独设课除外),如《××原理》、《×××设计(原理)》等。通过结合工程实际的项目设计,考核学生运用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3、“平时+上机考试+笔试”模式

    平时成绩占20%、上机考试占30%、笔试占50%。该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计算机语言类课程等。通过上机考试考核学生运用计算机语言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熟练运用语言编制和调试程序的教学目的。

    4、“笔试+课程论文+答辩”或“口试+笔试”模式

    笔试占60%,课程论文和答辩占40%。该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一些综合性、应用性较强的经管类等课程。由于这类课程综合性较强,许多问题又没有标准答案,利用这种考试模式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利用图书资料、校园网、光盘检索等工具处理信息的能力。

    5、“平时+作品设计+方案讲析”模式

    平时成绩占25%、作品设计占50%、方案讲析占25%。该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设计类课程等。采用这种考试方法不仅通过作品质量考核学生实际的动手能力,而且通过方案讲析考核学生设计思想。

    6、“大作业(课程论文)或调研报告+笔试”考试方法。

    大作业(课程论文)占50%,笔试占50%。有些课程不太适合给出作业,作为替代,可以要求学生提交课程论文。该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文科类课程。

    7、“文献综述(读书报告)+笔试”模式

    文献综述(读书报告)占40%,笔试占60%。该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综述类课程等。

    8、“平时+结课考核”模式

    平时成绩不少于50%。平时主要包括上课出勤、作业、小测验等,小测验能够督促学生及时复习,也是一种间接点名形式,同时使教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结课考核可随堂进行,由教师自行组织。该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考查课。

    三、管理

    为保证考试严肃性、科学性,凡课程考试模式和以往不同,各系均应进行考试方法改革方案申报。各系在每学期开学第三周申报课程考试方法改革方案,内容包括:改变考试方法的目的,新考试方法的优点,考核方法、要求及详细评分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各系审核通过后于第四周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后执行。考试方式、成绩评定方法应在教学大纲中注明,并在授课前由主讲教师向学生宣布。

    四、有关要求

    1、考试方法改革本着充分论证,选择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不能一轰而上和追求形式。各系每学期每个专业可重点推出几门作为考试方法改革的试点。

    2、公共基础课考核实施过程中,各系要建立平时成绩考核的方案,教师要依据方案严格管理、详细考核。

    3、上机考试课程要建立计算机考试系统,研制开发以大型题库为基础,融练习、测试和考试于一体的考试系统。

    4、同一课程同一教学对象要实行统一的考试方法。

    5、对考试改革的课程,教务处、各系进行实时跟踪管理、评价与总结,以便推广。

    6、建立考试改革激励机制,学校将每年对课程考试改革进行评奖,优秀成果视为校教改成果,可直接参与校教学成果评奖。

    7、实施考试改革是深化我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研究本门课程的教学规律,根据所授课程的特点,科学地掌握好课程各环节的评价标准,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成绩。

    8、本指导意见作为全校考试方法改革的原则性要求,各教学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9、本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由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建筑学院

    2018年4月26日


    上一条:建筑学院编制的毛集区美丽乡村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下一条:2017年建筑学院产学研合作横向课题一览表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