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3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我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12月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3.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36@163.com。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学校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