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法治论坛系列活动之一: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来校举办法治报告
【日期:2021年05月31日】 【单位:人文学院】 【作者:黄子怡】

5月28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远教授应邀来我校举办法治报告“司法刑法学的观念”。报告会由人文学院副院长牛永辉主持。法学系部分专业教师和法学专业2019级全体学生参加报告会。

报告会上,刘远从中西方古往今来的刑法学演变历史出发,强调司法刑法学是刑事司法过程的刑法学,是司法逻辑的刑法学。他指出,刑法学所服务的司法实践是交往实践,不是目的行为,不同于执法实践。同时,他还从著名案件及其亲身工作经历出发,对“刑法论—定罪论—量刑论”的司法刑法学基本架构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刘远教授分析深入、论证严密,逻辑清晰,与会听众不仅了解了司法刑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学研究应有的严谨精神与基础理论功底。他希望法学专业学生要在大学期间做到大量阅读,勤奋钻研,学好法学理论知识,为从事法律职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届法治论坛由校法治办公室和人文学院共同主办,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为合作单位。法治论坛主要包括法治报告、法治讲坛和以案说法等形式,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了法治校园建设,提高师生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特约通讯员:高晓宁 审核:牛永辉 编辑: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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