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电动车信息采集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16日】 【单位:保卫处】 【作者:徐建科 余德锋】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电动车管理,有效降低交通、火灾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感、幸福感,现对校园内现有电动车进行信息采集。

一、关于车辆信息采集

(一)采集对象:校园内师生员工、家属、租户等的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二)采集时间:5月15日—6月15日;

(三)采集目的:为发放校园牌照、车辆身份二维码提供基础数据,以进行实名登记、实名管理。(采集信息严格保密)

(四)采集方式:学生车辆信息由各学院负责采集,教职工及家属车辆信息由各单位(部门)负责采集,进校第三方企业、经营单位等车辆信息由监管部门负责采集,校内租户车辆信息由保卫处负责采集。采集表纸质版盖章后于6月18日前报送至凤阳校区中办公楼120室,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报送。联系人:徐建科,电话:0550-6732389。

二、关于车辆登记上牌

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凡是未依法登记上牌的车辆不准上路骑行。请未取得交管部门发放牌照的尽快去交管部门办理,否则不予办理校园牌照。

附件:【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校园电动自行车信息采集表

保卫处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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