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单位:科研处】 【作者:李新伟 李同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计算和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校发〔2020〕2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我校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并严格对照上述《办法》规定,认真填写“【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2021版”。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办法》及汇总表下方的标注,按照注释要求,规范填写。

二、本年度科研工作量和奖励审核不再要求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所有申报的科研工作量和奖励必须提供对应的电子版,提供的电子版必须严格按照示例格式标准化命名。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行政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至各二级学院),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表格和支撑材料,部门分管科研领导要对本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科研工作量及奖励教职工需提交的材料

1、“【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2021版”电子版;

2、“【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2021版”纸质版1份(打印时只需打印所填内容部分,无成果汇总的分表无须打印;表下方的说明可不用打印;打印时建议A4横向页面单页打印)。

3、每项工作量及奖励的电子版附件支撑材料(按要求整理成标准化命名格式的PDF文件,每项业绩一个文件,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

五、各单位工作职责

1、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科研工作量和奖励的电子版支撑材料(务必命名规范、完整,材料不全的联系老师补齐,每人一个文件夹)并报送;

2、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的“【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2021版”电子版并报送;

3、收集本单位教职工的“【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2021版”纸质版1份,盖章报送。

六、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及方式

1、汇总的“【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2021版”电子版于2021年12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1369989340@qq.com;

2、汇总的电子版支撑材料于2022年1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1369989340@qq.com;

3、教职工个人的“【半岛平台】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2021版”纸质版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李新伟,电话:0550-6732201,660959。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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