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 “蚌埠市2018年度双拥模范单位”称号
【日期:2019年07月03日】 【单位:保卫处】 【作者:邵传雷】

2018年度学校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军分区和双拥工委的指导下,紧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创新,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营造拥军氛围,积极认真推进双拥各项工作落实。根据蚌拥《关于命名表彰蚌埠市2018年度双拥模范单位双拥合格单位的通知》〔2019〕2号文件精神,我校荣获“蚌埠市2018年度双拥模范单位”称号。

长期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征兵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并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双拥领导组,认真按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工作原则,把双拥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推进内容,统筹谋划做好军地共建、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应征入伍、走访慰问等各项工作。

强化共建活动,推进军学合作深度融合,高度重视军地联谊,开展军学共建。与陆军装甲兵学院、海军蚌埠士官学校、空军94535某部、消防大队开展军训、演练、八一慰问及文体等活动,与驻地部队长期以来互相支持,建立了鱼水情深的合作共建平台。

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强化青年一代爱军拥军热情,通过开展系列国防教育活动,在校园形成浓厚的国防教育氛围。组织党员干部、学生代表等赴徐州、六安、南京、山东、歙县、淮安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学习、文明祭扫、缅怀先烈、看望老红军、老战士等系列教育活动;并出台政策组建退役军人学生八一社团、创业平台,常态化开展国防知识宣讲等活动,让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同学们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及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对党、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学校荣获“蚌埠市2018年度双拥模范单位”称号,这是全校广大师生共同努力取得的成果。我校师生要以教育拥军为载体,积极推动“双拥在基层”实践活动,为爱国拥军做实事、办好事,倡导形成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风尚,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校园。(特约通讯员:邵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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