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团总支: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高〔2014〕18号)和《关于公布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教字〔2014〕2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加强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请获批立项的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尽快组织力量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分别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3)、《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4)。2014年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15年1月开始计算,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师教学发展能力培训师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三年;教学研究项目、应用型共享课程、优质实践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
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任务书填报工作,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进度,严格项目经费预算,切实保证项目目标和预期成果的最终实现。各单位需对项目任务书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填写《2014年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汇总表》(附件2),并于2月25日前以系室为单位统一将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提交院教务办公室。
附件:填报2014年度省、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相关材料(请点击下载).rar